如何申請>各系甄選>教育學院
輔導與諮商學系碩士班
【甄選名額】 不限
【甄選時間】各學期期中考結束前提出申請
【甄選標準】本系大學部學生修業滿四學期,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85分(含)以上或排名在班上前五分之二,或有其它優秀之實務或學術表現者,得於各學期期中考結束前提出申請,送本系研究生修業委員會討論決定錄取名額後,送本系系務會議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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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
【甄選名額】 不限
【甄選時間】每學年下學期
【甄選標準】本系大學部學生得於三年級下學期起,符合學業成績名次平均在本系排名前五分之二或有其他優異學術表現者,得向本系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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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健諮商研究所
【甄選名額】 以當年度碩士班招生總名額之1/2為原則
【甄選時間】每學期第一週至十二週為申請時間
【甄選標準】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學生,修業滿五學期且歷年成績排名達全班前50%,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得向本所提出申請為碩士班預備研究生/本所召開「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會議」,甄選方式以資料審查為主,必要時得舉行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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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所
【甄選名額】 以當年度碩士班招生總名額之1/2為原則
【甄選時間】隨到隨審。
【甄選標準】本校大學部學生,修業滿五學期且歷年成績排名達全班前50%,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甄選方式以資料審查為主,必要時得舉行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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